
北京“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图)
国庆即将到来之际,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向市民发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提示。
据悉,十一期间(9月27日至10月10日),本市将举办各类大型活动11项47场次。活动举办地点涉及崇文、朝阳、海淀、石景山、怀柔五个区。其中10月6日至10月7日在国家体育场举办的“图兰朵”大型景观歌剧、9月26日至10月10日在龙潭公园举办的第四届龙潭映月彩灯文化节、10月2日至10月11日在国家网球中心举办的2009中国网球公开赛、10月4日至10月8日在朝阳区公园举办的北京朝阳国际旅游文化节等活动规模大,市民及游客参与热情高涨。
北京警方介绍,十一期间,将采取超常规安全措施。为防止由于涨台,引发人员拥挤和踩踏事件发生,在严格门票、证件查验的同时,将部署专门力量,严查黄牛党倒票、贩卖假票、用工作证非法带人三类行为。为防止危险物品进入场内,将采取机器安检、徒手安检和开包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为确保活动现场秩序良好,将依法查处冲闯警戒线、翻跳看台、冲闯场地、抛投杂物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为确保十一期间大型活动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警方希望广大市民、观众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现场工作人员工作,并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警方将对以下九种行为依法打击:
一、带头辱骂、围攻裁判员和运动员或其他工作人员;
二、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
三、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
四、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
五、违反管理规定,翻越看台护栏进入场地区;
六、观众之间因纠纷引起的互殴或损毁公私财物;
七、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烧物品;
八、聚集围堵、追逐、拦截演职员、运动员;
九、制贩假票假证、倒卖门票、倒证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