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此次统一配备的73名校园保安,63名未经公安机关培训,都是无证上岗。中标的是一家不具备派驻校园保安资格的物业公司。”昨日,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赶赴夹江。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教育局:
校园保安由政府统一采购
据记者了解,8月4日,夹江县教育局委托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夹江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该公告中提出的唯一服务内容就是全县53所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服务,服务主体为73名校园保安员。
昨日下午,夹江县教育局副局长杨荣国告诉成都商报记者,8月17日县采购中心通知教育局,竞争性谈判合格的商家不足三家,此项采购流标。8月20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批示,“鉴于采购流标,学校开学急需保安,同意成立谈判小组在原报名两家中谈判确定。”
8月24日,鹏辉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在夹江县教育局参加了竞争性谈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采购中心、县教育局分别派出一人组成谈判小组成员,鹏辉公司作为第一成交人承接了该项目标的保安服务,成功采购配备73名保安。
调查:
九成校园保安未参加培训
这73名校园保安大部分未经公安机关培训,不具备上岗资格?鹏辉公司是一家不具备派驻校园保安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昨日,接到举报后,乐山市公安局派出以内保大队大队长思存福为组长的调查组赶赴夹江县调查。成都商报记者独家全程采访了此事。
在夹江实验中学,保安员伍卫国说,他是8月31日上岗的,是由鹏辉公司直接派驻到学校。当问及是否参加过公安机关暑期组织的校园保安培训时,伍卫国承认自己没有参加。
随后,调查组又到夹江一小等多所学校,除了一小的郭建军参加了培训外,多名校园保安均表示没有参加过公安机关暑期组织的培训,上岗证也是物业公司发放的。
据了解,今年6月17日,乐山市公安局发出《关于暑假期间集中培训校园保安人员的通知》,除夹江以外,全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均按照要求派出校园保安分批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省公安厅统一制作的上岗证。而夹江县本应培训73人,实际只有10人参加培训。
原因:
培训在前,企业中标在后?
杨荣国表示,不是教育局不组织这批保安去参加暑期的培训,而是当时还没有选出中标企业。9月1日,中标结果出来后,教育局也向县公安局提交了书面申请,希望公安局能为鹏辉公司的保安安排培训,但遭到了公安部门的拒绝。加上开学在即,学校急需用人,这些未经培训的保安只好先上岗。
鹏辉公司总经理赖碧春昨日下午表示,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时间在前,自己所在企业中标在后,当时没法参加培训。开学后也咨询过公安机关,希望能统一培训,但没有成功。
公安机关:
物业公司无派驻校园保安资格
“如果我们同意为鹏辉公司的这批校园保安提供培训服务,那就变相承认了它的合法性。”思存福说,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属于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能经营保安服务业务,该公司派驻校园保安实际上就是在经营保安业务,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昨日下午5时许,思存福一行向鹏辉公司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9月16日前整改完毕。
昨日下午,夹江县政府副县长王正刚表示:“这件事情在资格审查上把关不严,将马上整改,严格按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校园保安,确保全县校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