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扬州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组织市区249名武装押运、金库守护人员进行实弹射击考核比武活动,这标志着扬州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国务院公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员应持证上岗。据悉,2011年年底前,扬州市公安机关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分批完成对扬州市保安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用的保安员的报名、指纹等信息采集和政审、考试发证等工作,力争通过此次资格考试发证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取缔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就设立或从事有偿保安服务的保安组织,撤销已不具备条件继续保留或不能发挥职能作用的各类内部保安组织,清退不合格、违法违纪的保安员,打击、取缔非法组建的保安组织和场所的“看场员”、“内保员”。
